轉勞動部修正發布「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部分條文及第5條附表1、第12條附表3、附表4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教育部函轉勞動部修正發布「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部分條文及第5條附表1、第12條附表3、附表4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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