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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廢棄化學品及其容器清運要點

實驗室廢棄化學品處理注意事項
一、實驗室過期化學品處理請依本校廢棄化學品及其容器清運要點如附件。沒把握處理成廢液者請依本要點辦理。

二、廢液分類與貯存
1.分類原則:本校廢液共分六大類分別為有機非鹵、有機含鹵、酸性、鹼性、重金屬、廢油
廢液應依據化學性質、成分、危害性等進行嚴格分類,例如有機廢液、無機廢液、酸性、鹼性、重金屬等,並遵照「化學廢液相容表」進行分類如附件。
2.相容性:化學廢液相容表
不同類別的廢液之間可能存在不相容性,混合後可能產生劇烈反應、爆炸或火災。 應避免將不相容的廢液混合貯存。
3.容器選擇:請洽各系所管理人
盛裝廢液的容器應具有良好的耐腐蝕性、耐壓性,並能有效密封,防止洩漏。 應使用實驗室提供的專用廢液桶,並確保容器完好無損。
4.標示:請洽各系所管理人
廢液桶應清楚標示廢液的種類、成分、濃度、產生日期、實驗室名稱、聯絡人等資訊。 標籤應牢固黏貼,不易脫落。
5.貯存場所
實驗室應設有專門的廢液貯存區域,確保貯存場所的安全性和通風性。 貯存區域應遠離易燃、易爆物品,並設有防火、防爆、防洩漏等安全措施。

除外廢棄物/化學品貯存亦需遵循下列原則:
(1)與水發生危險化學反應性類如禁水性化學品
(2)空氣反應性類注意油封及包裝是否破裂
(3)氧化劑類需單獨貯存
(4)氧化劑與還原劑需分開貯存。
(5)酸液與鹼液需分開貯存。
(6)氰系類與酸液需分開貯存。
(7)含硫類與酸液需分開貯存。
(8)碳氫類溶劑與鹵素類溶劑需分開貯存。

三、去化處理時注意事項
(一)有機廢液
• 請勿與無機酸、鹼或含重金屬混合。
• 存放於耐溶劑之容器(如HDPE、玻璃瓶),遠離熱源及明火。
• 確認揮發性物質已密封,防止逸散。
(二)無機廢液
• 酸性與鹼性請分開收集。
• 若含有毒性重金屬成分(如鉛、鎘、汞),需另外標示「含重金屬」。
(三)酸性液體(pH<5)
• 勿與鹼性液體混合,避免劇烈反應。
• 需稀釋,請緩慢加入大量水中,並在通風櫃中操作,佩戴護目鏡與手套。
(四)鹼性液體(pH>9)
• 勿與酸性液體混合,以免產生熱與噴濺。
• 需稀釋,請在大量水中緩慢加入鹼液,防止局部高溫或腐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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